單位證明即工作證明,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(chǎn)生活經(jīng)營活動中,所需要的對經(jīng)濟收入的一種證明。我們在生活中申請銀行貸款和申請信用卡等等的時候,常常會用到這種證明。
操作方法
標題一般為“證明”、“工作證明”、“個人工作證明”、“單位工作證明”四種寫法。題目要在工作證明第一行的正中書寫,而且字體要稍大。
內(nèi)容一般以“茲證明”開頭,主要包括本人稱呼、身份證號碼、開始工作時間、工作崗位等。正規(guī)的公司人事部會有正規(guī)的工作證明表單,可以拿到后直接填寫。結(jié)尾一般以“特此證明”結(jié)尾,前面空兩格。
落款右下角署申請人姓名和成文日期,蓋章。
內(nèi)容范例茲證明_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,在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職務。至今為止,一年以來總收入約為__________元。特此證明。本證明僅用于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資收入,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勢的擔保文件。蓋 章:日 期:______年___月___日